规范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2024年度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计划如下:
一、检查主体
梅河新区(梅河口市)财政局。
二、检查对象基数
梅河口市辖区内1家小额贷款公司。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由梅河口市财政局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分类监管评级和现场检查,采取小额贷款公司自查、市财政局进行现场检查评级、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随机抽查抽评的方式开展。年度检查频次为1次。
四、检查结果应用
现场检查结果按照《吉林省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公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通报、行业惩戒、行政处罚。
梅河口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