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城市”发展新目标,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狠抓收入、优化结构、精打细算、保障重点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财政预算,严控预算外追加支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财政改革步伐,着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7.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8.81%,同比增加172万元,增长0.05%。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19.1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2.72%,同比增加462万元,增长0.24%。
分部门情况:
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收入完成32亿元,同比增加7293万元,增长2.3 %。财政部门:财政非税收入完成5.3亿元,同比减少7121万元,下降11.8 %。
(2)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62.6亿元,同比增加9531万元,增长1.55%,其中涉及经济发展的8项支出完成41.77亿元,同比增加64万元,增幅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28%,同比减少5.3亿元,下降28.9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亿元,同比增加10.44亿元, 增长48.45%。
(二)财政支持改革发展和民生情况
1.争取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全年预计到位资金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亿元,增长6.6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到位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7亿元,增长26.83%;专项转移支付到位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亿元,降低34.9%。
2. 安排资金,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一是拨付资金13.5亿元,保证了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按时发放;拨付资金5.5亿元,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是拨付资金1.63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及薄弱校改造。三是拨付资金12.6亿元,按时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养老金。四是拨付城乡低保金、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等资金3.28亿元,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生活上的困难。五是拨付资金2.72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90元提高至520元,支持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六是拨付资金3.2亿元,落实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支持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3、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6亿元,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3.05亿元、高标准农田及水利建设等2.95亿元。拨付资金10亿元,扶持民营经济、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三)向上争取新增债券情况。为缓解财政资金紧张压力,加快全市项目建设,积极向省厅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全年共向省厅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4.32亿元,全部用于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9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5亿元、土地储备项目14亿元;新增一般债券5.32亿元,主要用于梅河口海龙镇至辉南朝阳镇公路工程0.7亿元、梅河口市公交综合停车场0.52亿元、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建设项目0.6亿元、梅河口市万人体育场建设项目1亿元、2019年黄海路-百汇大街-建国路延长线-高速南出口连络线道路建设工程0.39亿元、老城区龙须沟改造工程0.48亿元、辉发河景观带续建工程(白鹭滩生态长廊)0.1亿元、梅河口市五奎山大桥0.49亿元、梅河口市城市园林景观新建提升工程0.58亿元、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供电电源工程0.19亿元、李炉乡蓄水工程供电线路迁移改造0.07亿元、文化中心内装饰项目0.2亿元,现已全部到位。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将预算单位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降费减负政策,开展“三问三送”深入企业宣传、调研、督导、答疑,确保国家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不断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实现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评审程序及方式,提高了评审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五是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制度,本级、部门单位预算全面公开,使财政收支在阳光下运行。
(五)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情况。一是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政策落地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整治减税降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恶性违规问题,以及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挪用乱用、闲置浪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开展地方金融、扶贫和环保等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围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
二、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9年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传统产业支撑作用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新的增长点;收支平衡压力巨大,收入增幅回落趋势仍将持续。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刚性支出快速增长矛盾日益突出;政府偿债压力较大,财政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明年工作安排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努力完成明年财政工作任务,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扎实开展组织收入工作。一是分解细化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效。二是持续抓好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企业帮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三是认真梳理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潜在税源,深入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四是积极配合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新增项目的各项服务,努力培植新税源,优化收入结构,加快形成新的财源增长点。五是加强非税收入的组织。重点抓闲置国有资产处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贡献本级可用财力。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一是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遵循“一要吃饭、二要发展”的理财规律,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坚决守住“三保”支出应保尽保的底线。二是强化预算严肃性和约束性,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减少追加预算的审批,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多方筹集项目资金,当年新增项目所需资金,尽可能用专项转移支付及债券转贷收入安排,避免追加预算,扩大当年本级支出,不足部分在下年预算中安排。
(三)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按中央、省财政的部署,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注重从完善制度机制上着力。一是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二是加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管理,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支出压力。认真学习研究文件,充分用活用好政策,加大向上汇报工作力度,切实反映我市实际困难并做好项目储备、论证、包装、申报等基础性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省财政厅的理解支持,增加我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及民生实事专项补助,以弥补我市财政支出缺口,有效缓解支出压力。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风险。全面完成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存量隐性债务,严控债务增量。推进平台公司清理整顿和改革转型,划清政府与企业责任边界,建立风险防火墙。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提示、早处置。
(六)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预算执行情况、内部财务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