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梅河口市刘冬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养老护理员、第三期初级养老护理员;梅河口市铭洋母婴护理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保健按摩师、第三期初级保健按摩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顺城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西式面点师、第三期初级中式面点师;梅河口市顺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期初级直播销售员、第一期初级公共营养师、第一期初级电工、第四期初级中式面点师、第一期中级西式面点师,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下列培训对象(详见附件列表)核拨培训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05月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8室
邮编 :135000
联系人:刘帅 尚泳旭
电话:0435-4303156
附件: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情况一览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