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技能定点机构申请2021年度培训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1-05-18 10:25:0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梅河口市刘冬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养老护理员、第三期初级养老护理员;梅河口市铭洋母婴护理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育婴员、第二期初级保健按摩师、第三期初级保健按摩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顺城职业培训学校,2021年第一期初级西式面点师、第三期初级中式面点师;梅河口市顺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第一期初级直播销售员、第一期初级公共营养师、第一期初级电工、第四期初级中式面点师、第一期中级西式面点师,培训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下列培训对象(详见附件列表)核拨培训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10518日至20210524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1052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608         

邮编 :135000  

联系人:刘帅 尚泳旭  

电话:0435-4303156  

附件: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情况一览表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518

   

责任编辑:职业能力建设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