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39号)文件规定,以下单位申请的2020年以工代训材料合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以工代训的企业进行补贴,明细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6月1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9室
邮 编:135000
联系人: 刘 帅 杨志欣
电 话:0435-4303022
附件:梅河口市2020年以工代训企业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