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体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05 16:41:00

根据《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5号)》要求,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事项   

体检时间: 2021年11月10日(周三),集合时间为上午07:00。  

集合地点:梅河口市中医院一楼(原铁路医院),梅河口市和平街惠民路1353号。  

体检人员:按照《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5号)》要求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期间执行入围封闭制度,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不得携带通信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络。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谨慎服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当天建议着休闲运动装等便于穿脱服饰,着装尽量避免带金属、亮片等。  

3.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报名表或面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和体检费(费用自理,现金500元/人)。  

4.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没有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过程中,考生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在本通知发布后,及时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是“吉祥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体检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在11月8日如实通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435-4303045),经与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根据梅河口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该考生是否暂缓体检。  

2.体检当天,考生在进入医院时须提供本人当天的“吉祥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同时提供个人承诺书(附件2),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体检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承诺书中承诺人处需本人签名。  

3.考生到达医院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  

4.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参加当日体检,另行安排。  

5.考生在返(来)梅、往返考场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6.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  

考生之间如发现违纪及时举报,体检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举报。  

附件1:2021年梅河口市街道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承诺书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