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补充公告

时间:2021-11-15 16:14:00

经研究,现将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号)相关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招聘计划新增加梅河口市一座营镇综合服务中心“会计”、“文字综合”、“电气化运输”共3个招聘计划,岗位序号为第195-197号。新增加岗位(第195-197号),招聘各环节有关事宜,按照已公布的《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执行;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公告补充公告)》(附件)。本次招聘计划调整为,69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19名。 

咨询电话:0435-463100318744576363 

二、2021年度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6号)》于2021年11月9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106和129号岗位条件做如下调整: 

1.第106号梅河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医疗管理岗位原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现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咨询电话:0435-4521011 

2.第129号梅河口市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2岗位原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类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本专业工作经历。现调整为:35周岁以下,统招大专学历应用广告设计与制作、广播电视技术、应用韩语专业,或统招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广告学、英语专业,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专业,具有1年及以上县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本专业工作经历。 

咨询电话:0435-4370758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名称规范如下: 

1.第10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海龙水库管理中心、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海龙水库管理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水利局、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海龙水库管理中心。 

2.第28、29、152、153、154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曙光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曙光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曙光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曙光镇综合服务中心。 

3.第36、172、173、174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杏岭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杏岭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杏岭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杏岭镇综合服务中心。 

4.第175、176、177、178、179、180号岗位原主管部门为海龙镇人民政府、原招聘单位名称为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现调整为:主管部门为梅河口市海龙镇人民政府、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海龙镇综合服务中心。 

5.第13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规划展览馆,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城市规划展览馆。第14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6.第40-47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7.第96-100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第101-103号岗位原招聘单位名称为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现调整为:招聘单位名称为梅河口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现予公告。 

附件:2021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公告补充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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