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财正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对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人员,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30元,培训7天,经审核2020年以来符合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共5人,每人210.00元,共计1050.00元,拟核拨培训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1年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8室
邮编 :135000
联系人:刘帅 张楠楠
电话:0435-4303156
附件: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