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防疫消杀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2-04-18 15:30:00

为加强防疫消杀工作,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疫消杀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防疫消杀工作人员20名。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梅河口市户籍,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1991年4月18日至2002年4月18日之间出生);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含城市消防救援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有违法劣迹的;  

2.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干扰或妨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3楼结核病防治所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以上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中共党员佐证材料、在部队班长及以上任职佐证材料、部队立功荣誉材料、报名表(附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具体方案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1.体能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分各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折返跑≤13″1为合格(占40分),男子1000米≤4′25″为合格(占60分)。 

  体能测试注意事项: 

  ①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③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④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⑤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格分数线60分。考生为中共党员者面试加3分,有立功荣誉者加3分,在部队有班长及以上任职经历者加2分,三者兼有者,可重复加分,加分分值上限5分。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为面试成绩X70%+体能测试成绩X30%,及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并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解除劳动关系。     

六、防疫相关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防疫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梅河口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面试、体能测试当天,“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提供48小时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方可报名(进入考场)。   

2.考生到达报名地点(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洗手消毒(口罩由考生自备,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须于报名、面试、体能测试时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考生在往返报名地点(考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二)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由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电话:0435-4370329 

6.监督举报电话:0435-4371189  

附件: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招聘防疫消杀工作人员报名表   

                          梅河口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