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后监管,准确掌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及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报送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报送方式及内容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
2.工商执照副本扫描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4.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参加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至市人社局人才科邮箱,纸质版送至人社局人才科1010处。
四、审核程序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实地检查。
2.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年度报告审核不通过,并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⑴许可证超过许可有效期,未及时更换的;
⑵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有投诉记录未妥善处理完结的;
⑷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⑸未按时、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材料以及不接受实地检查的;
⑹不符合年度报告要求的其他情况。
联系电话:0435-4303069
电子邮箱:rsjrencai@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人才科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