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和《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11号)精神,按照《梅河口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梅人社联发〔2022〕10号)工作要求,9月18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梅河口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会议,经个人申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推荐、人社部门初审、专家评审,拟确定方永胜、王兴鹏等8名同志为我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中级职称人选;拟确定司荫江、季双顺等10名同志为我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人选,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
公 示 期:2022年9月18日至2022年9月23日
监督电话:0435-4303029 0435-4892668 0435-4303358
附件1:梅河口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中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梅河口市第二批乡村振兴人才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