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补充公示

时间:2022-09-19 15:18:00

按照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公告(4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规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通过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经征兵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定刘志强等两名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5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2022年度梅河口市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公告(4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09月19日

责任编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