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促进就通知》(吉人社函〔2022〕1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认真对照通知中的参评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将相关材料(附件3-8)于2022年11月4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联 系 人:纪 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4303030、136****7998
电子邮箱:175605833@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梅河口市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3.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5.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企业单位)
6.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7.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企业职工)
8.吉林省促进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企业单位负责人)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