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梅河口市建筑领域农民房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杏岭镇、湾龙镇、曙光镇三个项目区工程【施工18标段】(湾龙镇11包)已竣工,于2020年07月20日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公示,若吉林天实水电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杏岭镇、湾龙镇、曙光镇三个项目区工程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在此公示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到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监察大队(劳动家园B区高层门市)投诉,届时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人社局将全额返还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杏岭镇、湾龙镇、曙光镇三个项目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30天(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2月07日)
联系电话:0435-4303088
联系地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监察大队(劳动家园B区高层门市)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1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