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梅河口市龙湖蓝山二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时间:2022-11-12 14:05:00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梅河口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梅河口市龙湖蓝山二期工程已竣工,于2022年11月9日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并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予公示,若吉林省幸福城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梅河口市龙湖蓝山二期项目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在此公示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到梅河口市劳动嘉园B区门市劳动人事监察大队投诉。届时没有投诉,将视为无异议,人社局将全额返还梅河口龙湖蓝山二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限:30天(2022年 11月 12日-2022年12月 13 日)

联系电话:0435-4303088

联系地址:劳动嘉园B区门市劳动人事监察大队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劳动人事监察大队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