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3-01-12 11:02:00

为认真贯彻《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和《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对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人员,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30元,培训7天,经审核2022年以来符合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共22人,每人210.00元,共计4,620.00元,拟核拨培训补贴,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异议,须于2023年1月18日前实名向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有关情况。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9室

邮  编:135000

联系人:闫冬梅  杨志欣

电  话:0435-4303022

附  件: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职业能力建设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