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梅河口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31 15:25:00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授权梅河口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答辩时间:2023年8月4日(星期五),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人员范围:在梅河口市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且符合申报条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地点

梅河口市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熟知职称答辩须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附件1)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所有参加答辩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移动通信设备在进入评审现场(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大楼)前必须关机。如发现在评审现场期间,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将按违纪处理,取消答辩评审资格。答辩结束后,请自行离开评审现场,不得随意逗留,确保评审现场秩序井然。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2分钟,问答3分钟。

4.当日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于22:00前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4303029

附件1:2023年梅河口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卫生(临床、护理)、档案系列职称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2:职称答辩须知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