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梅河口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18 16:50:00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梅河口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答辩时间: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前进大街与繁荣路交汇,繁荣路力旺广场对面创企人才孵化器楼)。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熟知职称答辩须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附件1)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所有参加答辩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移动通讯设备在进入评审现场前必须关机。如发现在评审现场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按违纪处理,取消答辩评审资格。答辩结束后,请自行离开评审现场,不得随意逗留,确保评审现场秩序井然。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3分钟,问答2分钟。

  4.当日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于22:00前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435-4303029

  附件1.2023年梅河口市三级岗位评审答辩人员名单

  2.职称答辩须知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