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补充公告

时间:2023-12-20 11:28:00

《2023年梅河口市招聘社区工作者》于2023年12月14日发布,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公告中部分内容做出如下补充调整:

  公告第九条聘用第(二)点,“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变更为“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拟聘人员(以毕业证或学位证等颁发日期为准,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需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现予以公告。

  咨询电话:

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0435-4246642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5-4303029

  吉林省梅河新区民政局

吉林省梅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责任编辑: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