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的公告
梅银联〔2024〕2号
为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强化创业扶持、助力梅河新区发展,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财金〔2024〕321号)、《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20〕18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梅河口市财政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增加合作银行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现将征集条件、工作程序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能够独立开展贷款业务,具有高素质、作风严谨、服务意识较强的业务团队,能够保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梅河口市区内设有办理业务网点,权力下放,能够及时受理、办理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时间内发放贷款;
2.能够开立接受贴息资金的专户,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
3.接受、配合创业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等有关单位监督、检查;
4.有计划大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优先满足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金融机构优先予以考虑。
二、工作程序
1.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关资料;
2.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梅河口市财政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
3.对拟选定的合作银行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期满无异议,相关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工作。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担保贷款合作申请书;
2.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资质。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
五、其他事宜
1.在报送相关材料的同时,提供材料的(PDF扫描版),请于申报时限内,发至指定邮箱(44145472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此次公开征集由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梅河口市财政局、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冷钢 联系电话:0435-4303016?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6室
邮编:135000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