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3号)自主就业退役 大学生士兵加分公示

时间:2024-07-15 15:52:00

按照《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规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通过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经征兵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定郝星达等5名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主办: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违法行政行为举报电话:430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