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梅河口市评审委员会建筑工程等系列和人社局联合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18 08:50:00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授权梅河口市建筑工程、机械工程、林业工程、水利工程、卫生(医疗、医技、护理)、档案、农业系列和人社局联合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答辩时间及人员范围

答辩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具体人员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人员范围:附件1中人员且符合申报条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地点

梅河口市康美职业技术学院(梅河口市康美大道2888号)。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熟知职称答辩须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附件1)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所有参加答辩人员所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笔记本电脑等各类移动通讯设备在进入评审现场(康美职业技术学院大楼)前必须关机。如发现在评审现场期间,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将按违纪处理,取消答辩评审资格。答辩结束后,请自行离开评审现场,不得随意逗留,确保评审现场秩序井然。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时间为每人5分钟,其中自述3分钟,问答2分钟。

4.当日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于22:00前在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本次评审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4303029

附件1:2024年度梅河口市评审委员会和人社局联合评审委员会职称答辩人员名单

附件2:职称答辩须知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