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决定

时间:2024-11-04 10:47:00

按照《梅河口市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指南》(梅人社发〔2024〕15号)文件要求,经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自主申报,人社局组织专家组审阅材料、实地评审、公示后,认为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有明确的创业孵化周期、具有连续孵化功能、创业孵化氛围好、基础设施齐备、各类制度健全、孵化带动作用明显,综上决定认定梅河口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4日

责任编辑:就业促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