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部分梅河口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11-12 14:56:00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吉人社规〔2024〕3 号)要求,梅河口市鑫普惠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珲春市博宇职业培训学校两家机构现场地、设施设备等已不符合我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条件,将予以取消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资质,退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目录,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

责任编辑: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