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9号)和《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的文件规定,2024年9月份至10月份,梅河口市刘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梅河口市顺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全市开展了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职建科已完成对2家政府定点培训机构提交的6期培训班188人次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按照就业培训每学时13元的补贴标准,需向培训机构拨付培训补贴共计35672.00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4年11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4年9月至10月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台账
2、 2024年9月至10月份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地址:梅河口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609室
电话:0435-4303156
联系人:刘帅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