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用工成本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下列企业申请成本补贴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录入,通过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了核查,符合补贴条件的共4个企业涉及154人,补贴资金23.25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5年9月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 农村就业指导科
邮编:135000
联系人:申显辉
电话:0435-4303019
附件: 用工成本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