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5年8月31日对选聘的89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进行了培训及考核,经考核89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成绩合格,予以选聘,现将选聘的89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对外公示。
公示期2025年9月1至2025年9月7日。
公示期内对选聘专家有异议的,可向梅河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电 话:0435-4303358(党办) 0435-4303177(工伤科)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14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