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11号)、《关于调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59号)、《关于做好过渡期间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13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4〕3号)的文件规定,我局已完成对梅河口市刘冬职业培训学校等6家政府定点培训机构提交的43期1400人次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拟核拨培训补贴共计1,120,000.00 元,同时按照规定对脱贫人口在职业技能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符合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条件的人员共72人次,拟核拨6,420.00 元。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对公示信息有任何异议,须于2025年10月13日前实名向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有关情况。
地 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人社局6楼608室
邮 编:135000
联系人:李 冰
电 话:0435-4303022
附 件:1.2025年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台账
2.2025年第一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3.2025年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