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梅河口市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指南》(梅人社发〔2025〕11号)要求,经梅河口市刘冬职业培训学校自主申报,人社局组织专家组审阅材料、实地评审后,拟认定梅河口市刘冬职业培训学校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来电形式进行反映。
公 示 期:2025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监督电话:0435-4235066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