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览晟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9-07-15 14: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梅河口市览晟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河口市览晟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梅河口市进化镇

梅河口市览晟木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梅河口市进化镇,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5.766162°、北纬42.388721°。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隔沟渠为303国道,西侧为生物质发电厂,北侧为农田。本项目产品为木门、家具,产量分别为1000套/a、500套/a。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幕喷漆废水锅炉排水。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排水排入新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水幕喷漆废水属于危险废物,每月更换一次,每次1m3,送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废气

(1)锅炉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布袋除尘器理论效率为99%,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锅炉烟气最终经25m高烟囱排放。

2)喷漆废气

喷漆漆雾颗粒物经过水幕系统处理后,与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一起经纤维毡+活性炭毡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水幕漆雾去除效率达85%,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8%,纤维毡及活性炭毡总体吸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效率可达95%

本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木屑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锯料、打磨、砂光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排放

4无组织废气

喷漆及烘干废气

喷漆及烘干废气中有2%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未进入集气罩,此部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木屑粉尘

木屑粉尘中有10%的废气未进入集气罩,此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胶水挥发废气

本项目在组合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强制通风方式排出,为无组织排放

噪声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再经减震、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4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灰渣除尘灰废木料、除尘器粉尘、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毡、废纤维毡、废润滑油、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

生活垃圾、废木料、除尘器粉尘分类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除尘灰卖于附近农户做农肥废包装物由废品站回收;漆渣、废漆料桶、废活性炭毡、废纤维毡、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储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包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