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9-08-01 11:56: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梅河口市北环东路 1666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河口市北环东路1666号,梅河口市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125°40′37″,北纬:42°33′28″),厂区东南侧隔北环东路为季家村居民,南侧为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西侧为吉林振澳科技有限公司,

东北侧为吉林省干支人参制品有限公司。利用已建成的锅炉房,建筑面积 686m 2 。将原有 2 台 6t/h 燃煤锅炉拆除,新建 2 台 4t/h 燃气锅炉,拆除原有 1 台 4t/h 燃煤锅炉及设备,拆除原有 40m 烟囱,对现有锅炉房重新进行装修并建设燃气管道。

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为锅炉排水,夏季用于厂区绿化等,不外排;冬季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流入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的影响程度较小。

废气

锅炉燃烧产生燃烧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SO 2 NO X ,烟气经 15,m

高烟囱排入环境空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的标准要求。

噪声

项目建成后,经过隔声、消音、减震、吸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擦拭设备产生油棉纱、油抹布,统一收集至固定容器中,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运送至梅河口市垃圾填埋场,拆卸的旧设备直接外卖至废品回收公司;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先储存厂区空地,待工程结束后,统一运送至建筑垃圾回收站。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责任编辑:包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