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沅宏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9-06-14 16:0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梅河口市沅宏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河口市沅宏建材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梅河口市全胜村7组

梅河口市沅宏建材制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梅河口市全胜村7组(东经125.653383°、北纬42.538502°,厂界东西两侧为空地,南北两侧为农田,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南侧130m处的全胜村居民。项目占地面积20000㎡,建筑面积为4398㎡,租赁原全胜村全胜砖厂进行建设、生产项目以煤矸石、页岩等为原料,从事多孔砖页岩砖的生产,年产6000万块烧结多孔砖。总投资估算为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25.83%,全部为企业自筹。

废水

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与粪便水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处理外排。

废气

(1)项目煤矸石、页岩等原料备料工序产生粉尘分别在破碎机、筛分机进、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

(2)烧结砖在隧道窑内焙烧过程中会产生烟气全部经引风机引入干燥窑用于砖坯干燥,同时配套安装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对隧道窑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隧道窑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9620-2013)表2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

项目建成后,经过隔声、消音、减震、吸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脱硫石膏、不合格隧道窑燃煤煤渣脱硫石膏、不合格隧道窑燃煤煤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责任编辑:包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