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嘉瑞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拟审批公示

时间:2019-08-12 10:0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梅河口市嘉瑞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梅河口市嘉瑞家庭农场粮食烘干项目

梅河口市兴华镇卫国村

梅河口市嘉瑞家庭农场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兴华镇卫国村,厂区中心坐标:经度:125.862556099,纬度:42.863336560。厂界东侧20m为居民(3户),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废弃学校。本项目烘干塔及热风炉房距离东侧厂界约50m,距离东侧居民约70m;烘干塔距离北侧厂界约93m,距离废弃学校最近教室约107m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物高度不超过5m

废水

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与粪便水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处理外排。

废气

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提升机为封闭设备产生粉尘主要工序是粮食接收、筛分以及输送过程中产生轻质飞扬物质(玉米皮)。在粮食接收、入仓以及输送过程中在传送带上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采取上述措施后玉米接收、筛分以及输送过程中外抑轻质飞扬物质量极少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采用除尘99%的布袋除尘器对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锅炉烟气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标准处理后的烟气经热风炉房35m高的烟囱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建成后,经过隔声、消音、减震、吸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玉米皮、原粮杂质集中收集,外卖饲料加工厂;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锅炉炉灰收集后外卖当地农户作农肥。

 

 

 

 

 

责任编辑:包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