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审核、选址、环评和审批环节严格把关,对新、改、扩项目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充分发挥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预防和控制源头污染的这一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共审批新、改、扩建项目37个,其中履行环境影响报告书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36个。网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32个;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从源头控制“两高一资”项目,拒批不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