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梅河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2018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是政府重视,统筹部署。市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印发《梅河口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河湖“清四乱”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形成市乡两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各级河长牵头组织,乡镇属地具体负责的“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格局。在2018年、2019年全市河长制联席会议上,围绕阶段性工作实际,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为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结合吉林省总河长1号令要求,梅河口市总河长高度重视,要求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在全市范围迅速开展清四乱攻坚战,强化整治措施,扎实稳步推进“清四乱”各项工作。目前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和“攻坚战”四个阶段,共清理250个问题,销号率达到100%。
三是采取措施,巩固成果。在清四乱工作推进中,梅河口市积极抓住春季农作物耕种前的有利时机,发布了《2019年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阻碍行洪林木和高秆农作物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林木和高秆农作物的通告》。各乡镇(街)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制定本辖区“清四乱”行动方案,将清理任务落实到村屯、组别和承包户,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河湖“清四乱”重视到位、开展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