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19-11-18 09:21:00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工作。

一、统筹部署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要求,我市全面部署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制定印发了《梅河口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划定了范围对象,细化了工作任务,确定了步骤时间,制定了保障措施。全市共24个乡镇(街),共涉及32条河流,经过调查摸底共有46处入河排口。

二、加强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及各乡镇街等相关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重点围绕职能领域,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设置不规范和无序设置的排污口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监督管理,并按照“一口一档”要求,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对长期保留或暂时保留的实行了统一标识,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经排查监测判定,全市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24处,其中建成区内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共计21个,按照排查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持续推进整治,截止目前,整治改造完成19个入河排污口,治理污染源49处。建成区外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3处,分别为山城镇、海龙镇、红梅镇3处生活污水排污口,目前均在积极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责任编辑: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