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吉营商环境办〔2021〕9号)精神,有效规范行政检查执法人员行为,我局对“我要执法”APP 开展行政检查备案的表态发言开展了宣传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将《梅河口市进一步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梅营商环境办发〔2023〕24号)下发至行政执法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确保对市场主体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全部使用“我要执法”APP,保证做到文明检查,无野蛮检查、刁蛮检查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不随意处罚,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