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黄振博(梅河口市福立源农业机械销售中心)位于梅河口市海龙镇胜利街四委三十八组,该销售中心负责人黄振博擅自将农用车机油箱内残留的约100毫升废润滑油倾倒至门市房前雨排管网内。负责人黄振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进行整改,及时清除污染,并转运至吉林省泽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3月24日对该销售中心下达了《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梅环责改字﹝2025﹞1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25年3月31日,下达了《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梅环不罚告字﹝2025﹞1号),不予行政处罚。该负责人黄振博在逾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2025年4月15日对黄振博(梅河口市福立源农业机械销售中心)下达了《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梅环不罚﹝2025﹞1号),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