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科

时间:2017-01-09 15:03:00

   承担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国际条约实施工作。承担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核与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指导核与辐射环境信访工作。指导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常规监测及应急监测、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及放射性物品运输辐射环境监测、指导全市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运行、日常管理和库区及其周边的辐射环境监测,指导开展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全市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汇总及利用工作。承办涉及本科室职责方面的人大、政协提(议)案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行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