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工运方针;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承担各级劳动模范和工会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按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工会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