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规定,经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评审合格,认定吉林振澳
制药有限公司、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吉林振澳制药有限公司
医药
吉AQB220581YYⅢ201900004
2019-05-05 至 2022-05-04
2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吉AQB220581YYⅢ2019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