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贯彻《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落实梅河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局开展送法律进乡村的工作要求,在全市营造普法宣传氛围,3月29日,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在全市开展了以“送法律进乡村,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此次送法下乡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我省新修订的《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耕地用途管制政策等四个方面,宣传覆盖全市24个乡镇街、303个自然村。活动当天分别在曙光镇曙光村、新合镇政府以及新合镇东兴村设立了3处宣传会场。由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宣传讲解《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土地征收、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等方面新的法律规定。通过宣传,旨在呼吁全市树立粮食安全意识,明确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就是端牢中国人饭碗的命脉,更是在世界格局不断变化中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信心和底气。村集体和农民作为土地的使用者和守护人,要了解耕地保护有关政策,结合全市产业发展惠农政策,依靠、利用好珍贵土地资源,种好地,产好粮,乡村振兴,农民致富。
活动当天,共组织56名干部下乡,设立咨询台24个、宣传展板4块,悬挂宣传条幅240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袋2000只,解答群众咨询300余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