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忠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2】221117005

时间:2022-11-17 14:5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2】221117005号

  贺忠义,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字(1991)第08-03-(334)号,合法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9.85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与此相关的权利人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逾期我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