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傲,产权证号:,栋号:2-010-356-B-25-6,建筑面积34.33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