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程远,产权证号:26377,栋号:1-010-104-2-3-2,建筑面积80.9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