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录,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1991)字第19-03-(4)号,用地面积576.14平方米,合法面积302.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