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沛得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4】240919003

时间:2024-09-19 15:26: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4】240919003号 

 

  李沛得,土地使用权证号:15-12-1号,用地面积578.34平方米,合法面积264.6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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