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吉兴,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用(2014)第24-04-(96)号,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