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有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2024】241009003

时间:2024-10-09 10:13: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4】241009003号 

 

  李振有,产权证号:12-15-34,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现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09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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