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伟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4】241015001

时间:2024-10-15 09:46: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4】241015001号 

 

  刘绍伟,土地使用权证号:梅国用(1994)016235,用地面积289.76平方米,建筑面积76.20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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