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佰福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2025】250901001

时间:2025-09-01 11:02:00

梅不动产告字第【2025】250901001号

  韩佰福,土地使用权证号:梅集建(曙)字第14-05-109号,用地面积312.38平方米,合法面积2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9.63平方米,因保管不善丢失,现声明作废,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中心将予以补发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9月01日

责任编辑:梅河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